由中国政府主办,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以及中国各省区市参与的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以“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为主题,将于2010年5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在上海举行。此次世博会,除参展国国家馆、中国国家馆外,将设立各省区市馆。目前,甘肃馆的参展主题已经基本确定,为更好地展示甘肃、呈现主题,甘肃省参加2010年上海世博会组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甘肃省世博办”)根据有关法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将向国内外公开招标甘肃馆展示设计方案,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招标项目名称
2010年上海世博会甘肃馆展示设计方案
二、招标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上海世博会甘肃馆,展示面积600平方米。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国内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并在设计和管理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一定能力和条件;
2、具有为国际或国内国家级(由国家部委主办或国家部委与地方政府联合举办)大型主题展览活动进行展示设计的相关资质和业绩;
3、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原则上不超过3方。联合体至少一方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上2款条件。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递交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需提交的申请文件如下:
1. 申请人基本情况说明和介绍(包括申请人简介、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2. 申请人过去5年中为国际或国内国家级(由国家部委主办或国家部委与地方政府联合举办)大型主题展览活动进行展示设计的业绩材料(如设计合同、设计图纸、多媒体或三维动画文件、布展合同等复印件);
3.从事本项目的主要专业人员名单、资质及从业经历;
4.以联合体申请的,必须同时提交有关共同申请资格预审的协议、合作意向书等。
以上申请文件应提供A4格式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文件一份,多媒体或三维动画文件一套。所有纸质文件应加盖申请人公章。
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申请人须于2008年11月24 日北京时间17:00(以下简称“截止期”)前通过专递或当面递交的方式将申请文件送达甘肃省世博办,申请文件的送达时间以甘肃省世博办的签收时间为准。
在截止期后,甘肃省世博办将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及设计能力审查,并于2008年11月28日前向通过预审的申请人发出通知书和招标文件。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资格预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2、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公告规定以及甘肃省世博办在审查中相应提出的要求,进一步提交其它有关证明文件和资料;
3、 申请人之间不得以恶意串通或其他不正当方式损害甘肃省世博办或其他申请人的利益;
4、 申请人应当保证其申请文件和其它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否则甘肃省世博办有权取消其申请资格。由虚假文件、信息、承诺和陈述影响本次资格预审和招标或对甘肃省世博办造成名誉或经济上损失的,相关申请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声明
1、本公告的任何内容均不应理解为甘肃省世博办欲与申请人缔结任何设计、施工协议的承诺;
2、甘肃省世博办对申请人送达的资格预审文件不予退还;
3、本次资格预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4、未尽事宜,由甘肃省世博办负责解释。
本公告由甘肃省世博办于2008年11月14日发布,可登陆上海世博会官方网站www.expo2010china.com和甘肃省投资贸易促进局网站 www.gsinvest.gov.cn查询。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甘肃省世博办(甘肃省投资贸易促进局)
联系人:张瀚文、瞿玲
地 址:兰州市广场南路35号
邮 编:730000
电 话:0931-8833519、8831085
传 真:0931-8811567
E_mail:gsinvest@163.com
甘肃省参加2010年上海世博会组委会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四日